最近,一种新的“赚钱”方式横空出世:
“高价收v,不想卖的可以租,180/天”
“出租微信加我,长期有效”
“注册1年、绑定手机,有交易记录”
微信还能出租?惊讶之余竟然有点心动!
帐号密码借出去几天,就有几百块到手,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,上哪找啊!
但是别忘了常说的那句话:“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,有,也是陷阱!”
↓ ↓ ↓ 今天(20日)下午
微信安全中心发布警示,呼吁大家不要出租自己的微信号
不仅如此,甘肃省GA厅,也曾在16日发出了相关的预警
案例:出租微信号被用于诈骗案例
5月10日网络营销实施,酒泉GA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,发现个别中学生经同学、社会闲散人员介绍,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40-8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使用。
在校学生应该增强个人新型安全保护意识,不要将自己微信、QQ号、身份信息、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,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利用。出售买卖实名制手机卡、银行卡,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,GA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警告、训诫、罚款、拘留,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96110咨询。
在社交平台上随便搜一搜就会发现,租购微信的广告并不少,发布者在网上给出网络营销实施,一天几十元到几百元、甚至上千元的报价,成功让部分用户,将微信帐号密码拱手相让。
但也引起了更多用户的怀疑:
出租/买来的微信号到底被用来干什么呢?
答案只有一个:租微信号,本身就是个陷阱!
显然,这些人,千方百计拿到用户的实名制帐号,当然不是用来投票那么简单。
有“租号”需求的,不是违法犯罪团伙,就是想打“擦边球”的灰产组织。
他们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,美其名曰是“短期租借”,其实就是变相**,哄骗用户自己交出帐号、密码,再理所当然地将这些帐号挪作他用。
一方面,帐号使用权的离手,意味着用户的**也将脱离防护。
另一方面,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,好友对用户帐号出租并不知情,因此用户的身份极有可能被冒用。
假扮号主身份,向好友借钱、申请借贷、骚扰朋友,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等情况都时有发生。
不仅如此,由于普通用户的实名帐号拥有支付功能,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,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团伙(即所谓‘水房’)盯上,用来拆分、“洗白”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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