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,踏对节奏的人即使年轻也能迅速积累巨额财富!
时代从来不会跟你讲公平,其实这也是最大的公平!
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诞生了一批互联网超级富豪。马云、马化腾、刘强东、王兴、雷军等全部都是时代的幸运儿,造就了一批超级互联网公司。
可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几个人都不是公司的大股东,马云的股份甚至只有6.2%,但是都可以牢牢的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,这是为什么呢?
最重要的是因为投票权多少的问题。
尤其是京东、美团、小米等公司在上市之前都进行了同股不同权股权结构的改革,也就是传说中的AB股制度。
截止目前,刘强东、王兴、雷军在公司的股份分别为15.4%、10.44%、27.7%等,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股份可以达到安全控制权的。
然而他们几个人都不会担心控股权丢失的问题,只要自己不主动放弃,公司的控制权就会一直是自己说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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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AB股结构?
AB股结构,又叫双重股权结构、二元股权结构、双重股权制等,是一种通过分离现金流和控制权而对公司实行有效控制的有效手段。
区别于同股同权的制度创业公司股权分配,在双重股权结构中,股份通常被划分为高、低两种投票权。高投票权的股票拥有更多的决策权。
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N票的投票权(通常是10票),主要由高级管理者所持有。低投票权股票的投票权只占高投票权股票的10%或1%,有的甚至没有投票权,由一般股东持有。
作为补偿,高投票权的股票其股利低,不准或规定一定年限,一般3年后才可转成低投票权股票,因此流通性较差,而且投票权仅限管理者使用。
一般情况下,B类股为特殊股权,投票权重较高的那种,比如:京东、Facebook、Bai Du等;当然也有例外的,将A类股设置成投票权重较高的那种,比如: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、雷军的小米。
举个例子,假如你是公司的创始人,公司将股权结构变成AB股结构。你手中的股票为具有1:10投票权的股权,而其他人手中的为1:1的投票权。而此时公司经过融资后你变成了二股东,持股20%,然而你的投票权等于20%*总数*10/(20%*总数*10+80%*总数)=71.4%。
这也意味着你对公司仍然是具有绝对话语权的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具有超级投票权的股票一经创始人卖出,那么将变为普通股。而普通股是无法变为特殊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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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股制度的历史
据悉,AB股权结构起源于19世纪末,发源于美国。
1898年,International Silver公司首先打破同股同权制度,发行了没有任何投票权的股票。
此后,越来越多公司开始模仿,这种伴随而来的制度优劣的讨论也随之而来。
存在即合理,在不知道后果的情况下,那就先试试。这种股权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发展到巅峰时期创业公司股权分配,毕竟创始团队可以花小钱办大事,非常划算。
港交所也曾经试行过AB股公司上市的情况,只可惜上市公司枉顾小股东利益,肆意妄为。1989年,无奈之下的港交所暂停了该类公司的上市。
2013年,一心想要寻求在港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因为自己的AB股制度导致没能上市成功,无奈之下借道美国完成上市。
阿里巴巴飞速的发展让港交所悔青了肠子,于是开始反思自己的决定。
终于经过一系列的改革,在此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登陆港交所,小米成了第一家登陆港交所的公司。
雷军和林斌(小米公司总裁)拥有“超级投票权”的A类股票,手中的一股投票权相当于普通股十票的投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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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AB股广受互联网企业欢迎?
互联网企业的成长史大多都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烧钱史!
纵观当今我国乃至全球的互联网巨头,无一不是一次绚烂的烧钱征程。
然而现实的问题来了,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肯定是要给投资机构股权的。
不给股权不就成了白piao了吗?
可是创业者每融资一轮就要面临股权被稀释的困境,随着股权的稀释,创业者的控股权可能会下降到30%,甚至是20%以下。
在这个时候,陪伴你一路成长的投资机构可能就超过了你的股权。假如公司采用同股同权的模式,那么投资机构可能就主导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。
苹果创始人乔布斯我们都知道,他就是因为同股同权被其他股东被排挤出了董事会,最终逼的自己再次创业。后来苹果在遇到困境之下,再次请回了乔布斯。后来苹果的故事大家也就知道了。
因此,同股不同权最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创始人的话语权,这样不至于被踢出董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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