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题目一开始是《不会那么巧吧!》,结果写着写着感觉那题目包罗不住内容了,然后就改成《那些年,我的青春,我的最美大学时光》
话说昨天下午替小妹去接上高中的外甥女回家休周末,路上我俩闲聊,不知怎么就扯到了她住的房号*13,我说不会这么巧吧,难道时隔三十多年你和我居然有共处一室的机缘!
这话要想弄清楚,得从头说起。
外甥女现在就读的高中校址,曾经是我读师范时的校址,也就是说30多年前我曾经就读的师范院校早已升格成了学院,另择址搬到了新城区,老校区被征用后变成了市属某高中所在地。依稀记得我当时住的寝室号也是*13,你说巧不巧?而那一刻,我忽然有种想和她一起走进宿舍看看的欲望。
因了这些聊天散文一生一世爱一回 博客,送完外甥女回到家后不由自主的就开始怀念自己那段大学时光,而且回忆的闸门一旦被打开,某个节点的记忆便蜂拥而至。
喜欢写字这件事其实是小时候奠定的基础,很小就喜欢读课外书,且喜欢分类做读书笔记,进而喜爱语文,也一直语文成绩相对比较突出,后来之所以没读文科读了理科,是由当时思想的狭隘和眼界的不开阔所决定的。
当然,无论读什么科都抵挡不住对文字的喜好,记日记的习惯也一直都在,还是回归到读师范那些年吧。
那时正值青春妙龄,为赋新词强作愁也好,延续文字爱好也罢,日记没少记,对着麦田写,对着春花写,对着落叶写,对着朝霞写,对着落日写,伤感时写,开心时写……
那时候没有电脑,更没有网络,所以心思都变成了白纸上的黑字,偶尔也会用红字蓝字来特殊标记一下心中的小秘密。
印象里,最喜爱的文体就是诗歌了。
因为诗歌可以朦胧,可以隐喻,可以暗喻,反正只有自己能读懂文字里蕴涵的情愫,即便有人发现或者偷看也是不明觉厉。
毕业时,日记本有一大摞呢,一本一本的日记里记录的都是无处安放的青春,只可惜后来被我一把火给烧了,每每想起都后悔得心肝直疼。
你要问我为什么要烧掉呢?现在想想也就是脑子一热的事。
毕业了,恋爱了,要结婚了,当时就是感觉那些小资小调没啥珍藏意义了,不想把那些东西带进新的生活,于是脑子一热就把青春最美的记录付之一炬了。
后来被茶米油盐侵染得俗不可耐,后来的后来被培育孩子的吃喝拉撒填满了日子,再后来的后来有了电脑有了互联网,才又重拾起写字这个爱好,博客上安家应该在是2006年,博客之前应该是QQ空间吧,现在两者已经搞不清楚谁先谁后。
说起来,我家有电脑大概在九时代末吧,那时候电脑还是稀罕物,我家算是家用电脑使用较早的一波了,也因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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